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编报2013年度收费公路统计年报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04360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4]37号 |
发布机构: | 厅财务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编报2013年度收费公路统计年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01-14 |
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榆林、汉中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陕西宝汉公司,陕西金秀公司、陕西西铜公司、陕西咸永公司、西安华通公司、榆林榆神公司、陕西中交榆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根据交通运输部2013年度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工作要求,为加强全省收费公路统计工作,提高统计质量,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好全省2013年度收费公路统计年报编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报内容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收费公路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交公路发〔2013〕721号,以下简称《收费公路统计报表制度》)要求,2013年度收费公路统计年报填报内容主要包括:《收费公路项目一览表》、《收费公路路段一览表》、《收费公路收费标准一览表》、《收费公路收费站一览表》、《收费公路沿线监控设施一览表》、《收费公路沿线气象检测器一览表》、《收费公路项目变更表》、《收费公路法人单位一览表》、《收费公路法人单位财务状况(企业类)》和《收费公路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行政事业类)》等十类报表。其中,前七类报表是在2012年度收费公路统计年报的基础上对部分统计指标进一步完善后形成,同时增加了以下五个统计指标:年节假日小型客车减免金额、年收费额中货车通行费占比、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组织机构代码和所执行收费标准的批准时间等(相关指标说明见附件);后三类报表属于新增填报内容,其口径与2013年交通运输部组织的交通运输业经济统计专项调查公路运营方面(以下简称“专项调查”)统计指标一致。具体填报内容及指标说明见附件。
二、填报注意事项
(一)统计对象
2013年度收费公路统计年报应严格按照2013年《收费公路统计报表制度》要求进行填报。统计对象为所有2013年已收费并仍在运行的收费公路项目。
(二)数据导入
为提高工作实效性和工作质量,由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统一分发2012年上报项目信息文件和2013版收费公路填报软件(包括“收费公路填报软件”和“法人财务状况填报软件”),各单位可在“陕西省公路统计QQ群:
(三)数据审核
请各单位认真核实填报软件中的各项数据,对于2012年已上报年报统计中存在的填报错误、不规范或发生变更情况,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完善并加以备注说明,其他基本信息要与2012年年报严格保持一致,对新增项目要及时按要求录入,并审核确认。
(四)统一填报口径
本次年报统计中的《收费公路法人单位一览表》、《收费公路法人单位财务状况(企业类)》和《收费公路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行政事业类)》分别与专项调查中的《公路运营单位基本情况》、《公路运营单位财务状况(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公路运营单位财务状况(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所涉及统计指标一致。各单位在编制年报过程中,应注意保证数据的一致性,除因统计时间不同填报数据发生相应变化外,其余数据均应与专项调查最终填报数据保持一致。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填报
收费公路统计年报是国家全面掌握收费公路总体情况、为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信息参考和数据支撑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学习填报要求,掌握要点,高质、高效完成本单位年报编报工作。
(二)落实专人负责
全省年报编报工作由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牵头负责。各交通运输局和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和本单位收费公路年报编报,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将年报编报工作机构人员名单于
(三)严格工作时限
为确保全省2013年度收费公路统计年报编报工作顺利完成,各单位要严格工作标准,按时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收费公路法人单位财务状况(企业类)》和《收费公路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行政事业类)》应于
省厅将对各单位年报编报工作真实性、及时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影响全省年报上报工作的,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收费公路统计年报统计人员联络名单
2.收费公路统计报表制度
3.收费公路填报软件使用说明(含法人财务状况填报软件)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